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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农贷

好农贷

来源:   时间:2019-12-10 16:43:46
(一)适用条件
1.服务对象:宜宾市各县域范围内合法合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种养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专业合作社(负责人)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。
2.贷款额度及期限:单户额度控制在10-200万元(含),贷款期限1-3年。
3.贷款利率: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30%以内。
4.担保费率:按融资担保金额的0.5%/年收取,县农担收取0.25%,市农担收取0.25%。
5.合作银行:邮储银行。
6.涉及区县:宜宾市内各区县。

(二)申贷条件
1.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,具有当地户口或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;
2.遵纪守法,信用观念强,资信状况良好;
3.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,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;
4.贷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;
5.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(三)反担保措施。原则上不作要求,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反担保措施,优先选择第三方保证的反担保形式。

(四)风险责任分担。按照银行30%、市农担30%、区县40%的比例进行分险。

(五)工作流程简介

银行审批 分公司审查 市农担审批 签合同、放款
经当地乡镇政府推荐后,银行、分公司共同保前调查,确定贷款额度→银行审批→银行向分公司出具项目审批表、项目尽调报告 分公司项目经理审核完成打分表→分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审核→分公司风险部负责人审核→分公司负责人审查 市农担审查→市农担审委会审批→审委会决议返分公司 分公司向银行出具担保函→借款人、银行面签合同文本(借款合同要明确贷款用途)→借款人分别缴纳保费→通知银行放款→分公司资料归档

(六)申报资料
1.推荐表
2.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、户口簿复印件
3.借款人夫妻双方征信
4.银行流水
5.其他必要资料
如涉及第三方经营主体,提供营业执照等基础证照。
如涉及第三方保证人,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、近期征信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