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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建专项资金贷

党建专项资金贷

来源:   时间:2019-12-10 16:32:43
(一)担保对象:主要支持以村集体资金、资产、资源兴办或参股,从事农牧业、农副产品加工、乡村旅游的企业、公司、合作社等经济组织。

(二)基本要素
1.贷款额度及期限:单户额度控制在200万元(含)以内,贷款期限1-5年。
2.贷款利率: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15%。
3.担保费率:按融资金额的0.5%收取年度担保费,其中:县农担0.25%,市农担0.25%。
4.合作银行:市商业银行、各区县农商行。
5.反担保措施: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银行共同协商设置增信措施,包括但不限于抵押、质押、保证等一种或多种方式。

(三)基本要素
1、贷款额度及期限:市级以上专合社,单户额度不超过200万元;市级以上龙头企业,单户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。对省级和国家级龙头企业适当放宽,但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。贷款期限原则不超过6个月,最长不超过12个月。
2、贷款利率:原则上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%执行。
3、担保费率:按融资担保金额的0.5%/年收取,其中县农担收取0.25%,市农担收取0.25%。
4、合作银行:各区县农商行。
5、涉及区县:宜宾市内各区县。
6、反担保措施: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银行共同协商设置增信措施,包括但不限于抵押、质押、保证等一种或多种方式。


(四)工作流程简介
银担调查审批 市农担审批 项目评审 签约放款
申请人提出申请→银担共同调查→银行出具尽调报告和审批表→区县农担项目经理审核→业务部负责人审核→风险部负责人审核→负责人审查 市农担审核→市农担董事会(审委会)审批→董事会(审委会)决议返分公司 分公司将相关资料报区县组织部→区县组织部评审→报市项目评审组评审→评审意见以函件或会议纪要形式反馈银行和农担公司
 
出具担保函报银行→借款人、银行面签合同文本→借款人分别缴纳保费→落实反担保手续→分公司出具放款通知书→放款→分公司资料归档→分公司向市农担报备案资料归档
 
(五)申报资料
1.借款申请(包括:借款申请人基本情况、经营和利益联结模式、项目投入和发展情况、带动农户情况、拟申请贷款金额和期限、贷款用途和预期效益等);
2.营业执照正副本、公司章程、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证照(如生产许可证、种蓄禽经营许可证、排污许可证等);
3.近两年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(经营期限达两年的提供)以及近期财务报表;
4.近期征信报告;
5.项目立项备案资料、获得项目资金或补贴的相关资料等;
6.经营场所土地流转协议(或土地入股协议);
7.主要经营者以及财务负责人简历、身份证复印件、个人信用报告等;
8.同意申请贷款的股东会决议并明确反担保措施,农民合作社提供成员大会决议;
9.拟提供反担保措施佐证资料、抵押物清单等;
10.最近一年银行账户流水;
11.其他需提供的资料。
 
申报资料一式三份,交银行、农担公司以及县区组织部各一份。